[ 索引号 ] | 11500381739848341A/2023-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信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信访办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3 |
发布日期: 2023-08-23 15:01:15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3.提供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4.指导、督促、检查区级各部门、各镇街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5.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6.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7.负责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排查工作。8.负责区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为区政府序列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科室3个;下属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科室7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本级)、重庆市江津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72.51万元,支出总计1072.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职工未休年休假报酬支出和单位人员变动。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7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职工未休年休假报酬支出和单位人员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2.5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职工未休年休假报酬支出和单位人员变动。其中:基本支出705.81万元,占65.81%;项目支出366.70万元,占34.1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2.5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职工未休年休假报酬支出和单位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职工未休年休假报酬支出和单位人员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职工未休年休假报酬支出和单位人员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6.15万元,占86.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15万元,下降6.9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精简支出。
(2)教育支出3.06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16.62%,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精简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7万元,占7.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33.51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30.72万元,占2.8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2万元,下降10.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职工未休年休假报酬支出和单位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9万元,下降50.7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8万元,下降49.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下降16.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信访部门来津考察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5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27.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1万元,下降69.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精简节约,严格压缩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346.7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办及时受理信访事项,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防范稳定风险隐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整体自评 | 自评 总分 (分) | 94.6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吴德丽 | 联系电话 | 023-8122060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139.91 | 1072.51 | 1072.51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139.91 | 1072.51 | 1072.51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信访;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提供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区级各部门、各镇街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负责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排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及时受理信访事项,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防范稳定风险隐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 | ≥ | 90 | 100 | 0 | 100 | 18 | 18 | ||||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 | % | ≥ | 90 | 100 | 0 | 100 | 18 | 18 | ||||
预决算差异率 | % | ≤ | 70 | -5.9 | 0 | 100 | 6 | 6 | ||||
项目预算执行序时进度(11月) | % | ≥ | 90 | 77 | 14.44 | 0 | 6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 | 0 | -18.6 | 0 | 100 | 6 | 6 | ||||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 | ≤ | 0 | -3 | 0 | 100 | 6 | 6 | ||||
防控风险稳定率 | % | ≥ | 80 | 100 | 0 | 100 | 12 | 12 | ||||
积案资金使用化解稳控率 | % | ≥ | 60 | 100 | 0 | 100 | 12 | 12 | ||||
信访保障协调的可持续性 | % | ≥ | 8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 定性 | 基本建立 | 1 | 0 | 100 | 6 | 6 | |||||
说明 |
2.“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物业运行费用”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74.52万元,执行数为71.9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6%。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22年按照公开招标合同金额支付物业公司49.15万元和分摊五馆三中心及周边设施电费、水费。主要产出和效果:支付物业公司49.15万元,分摊五馆三中心及周边设施电费、水费,保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及周边灯饰、水的正常使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物业运行费用 | 自评 总分 (分) | 99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吴德丽 | 联系电话 | 023-8122060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81.4 | 74.52 | 71.96 | 96.56 | 10 | 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81.4 | 74.52 | 71.96 | 96.56 | 10 | 9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及周边灯饰、水的正常使用。 | 保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及周边灯饰、水的正常使用。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服务承接主体数量 | 个 | ≥ | 1 | 1 | 0 | 100 | 5 | 5 | ||||
服务对象覆盖率 | % | ≥ | 80 | 90 | 0 | 100 | 10 | 10 | ||||
购买服务数量 | 项 | ≥ | 1 | 2 | 0 | 100 | 5 | 5 | ||||
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率 | % | ≥ | 50 | 50 | 0 | 100 | 5 | 5 | ||||
服务质量达标率 | % | ≥ | 8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购买服务完成率 | % | ≥ | 75 | 90 | 0 | 100 | 10 | 10 | ||||
购买服务单价 | 元 | ≤ | 600000 | 495796 | 0 | 100 | 15 | 15 | ||||
正常办公率 | % | ≥ | 97 | 100 | 0 | 100 | 10 | 10 | ||||
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 | % | ≥ | 9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 70 | 90 | 0 | 100 | 10 | 10 | ||||
说明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497646922@qq.com;联系电话:023-81220601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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