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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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09:0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及时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健康扶贫、卫生健康重大政策、民生实事政策等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开发布《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在依申请公开情况中,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责任追究制度。将委机关各科室、镇(街)卫生健康办、各医疗卫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渠道,每季度通报一次上报信息及上稿情况。

(四)平台建设。用好“三个一”行业宣传平台。精心打造“三个一”(一微信、一网站、一要情)行业宣传平台。“健康江津”微信公众号粉丝量3万余人,保持“每日一更”的高频率,成为卫生新媒体“第一矩阵”;《每周要情》刊发39期,成为传递行业内部工作动态典刊。定期更新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发布行业内部动态、官方信息,及时向全社会更新发布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政策内容。

      (五)监督保障。委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例会定期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党群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抽调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及网站的日常维护。建立委机关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提供公示公开的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减少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73540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5

8

131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77减22212
行政强制40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3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公开效果不够好,热点问题向社会解读还不够及时群众对卫生健康政策知晓率有待提升。二是与部门间的政策信息沟通不够畅2021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持续加强“三个一”平台建设,针对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政策,加大解读力度。打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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