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8095/2025-00065 | [ 发文字号 ] | 津重疾联办发〔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7 |
发布日期: 2025-02-27 09:41:01
重庆市江津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
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医保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麻风防治工作,持续巩固拓展麻风防治成果,维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状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疾控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要求,我区制定了《江津区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江津区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
(2024—2030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麻风防治工作,持续巩固拓展麻风防治成果,维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状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疾控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渝疾控发〔2024〕18号)要求,结合江津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麻风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麻风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加大投入力度和保障措施,继续同世界各国一道,积极推动麻风学进步和创新,促进消灭麻风目标早日在中国实现,为全球消灭麻风作出贡献。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列入影响民生的大事来抓,严格落实发现、治疗、管理、康复、关爱的政策和措施,2019年全区实现全面消除麻风危害。2011年至2019年,我区共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例2例,2020年至今无新发病例,麻风疫情呈显著下降趋势。
麻风病例不断减少后,主动发现、症状监测、优化体系、稳定队伍和维持防治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维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状态,继续加强麻风综合防治工作。
二、总体要求及规划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坚持党政主导、全力推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坚持科技创新、精准防控,开展持续监测、综合防控、规范管理,依靠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巩固我区消除麻风危害成果。
(二)规划目标
优化麻风防治体系建设,加强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提升麻风病例早发现和现症病例规范管理水平,推动麻风低流行程度进一步降低、流行范围进一步缩小、2级畸残比持续控制在较低水平,持续巩固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状态,持续保持无新发病例。
(三)具体指标
1.监测发现方面。全区麻风密切接触者年检查、可疑线索年报告率达到100%,新发麻风密切接触者高危人群预防性治疗率达到90%以上。
2.精准治疗方面。全区麻风患者年随访率达到100%,患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100%,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处置率达到100%。
3.康复关爱方面。全区麻风患者和麻风畸残者年康复服务率达到95%以上。按规定落实麻风患者的医保待遇,提高麻风患者和麻风畸残者的生活质量。
4.健康宣教方面。重点地区公众麻风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麻风密切接触者麻风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三、地区分类
市级根据2023年底各区县现症麻风病例数、近10年新发麻风病例数、历史病例数和治愈者存活数分为重点地区、一般地区两类。江津区属于一般地区,需做好监测预警,积极巩固成果。做好输入性麻风病例监测预警和麻风畸残者的康复,维持消除危害的良好局面。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早期发现,阻断麻风传播
1.加强病例监测发现。建立健全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组成的协同监测体系,持续开展疫点调查、症状监测、接触者检查、愈后监测等工作。依托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转诊麻风疑似病例,缩短诊断延迟,完善转诊、会诊制度,进一步规范麻风可疑线索追踪报告。将麻风病监测报告纳入市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动综合性医院开展麻风症状监测工作,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2.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积极组织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有关单位,在外来人口聚集地加强麻风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可疑患者主动就医。加强麻风受累者规范化管理和随访,我区针对节假日流动返乡麻风患者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免费检查。
3.提高麻风诊断水平。我区将麻风诊疗基本知识纳入基层医务人员和皮肤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内容,提高首诊医生对麻风诊断意识和能力。推进麻风实验室诊断技术能力建设,提高麻风查菌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广远程会诊系统在麻风诊断中的运用。
4.落实预防干预措施。实施新发麻风密切接触者高危人群预防性治疗工作,减少密切接触者发病,阻断疾病传播。
(二)规范病例管理,提高治疗效果
巴南区皮肤病防治院为我区麻风病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发麻风病例。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新发麻风患者、现症患者和流动患者等不同类型患者随访及管理。建立完善的医防协同、检查诊治、康复随访全流程服务机制,实现各类患者在不同防治机构及社区之间的无缝对接管理。
(三)强化畸残预防,促进全面康复
树立麻风患者全程终生畸残预防康复理念,全面评估麻风患者畸残发生风险,加强畸残预防康复指导和咨询教育。规范开展麻风患者的麻风反应、神经炎监测,及时干预治疗,预防新发畸残产生。对麻风治愈者加强随访,指导开展畸残预防及康复知识培训,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和辅助器具。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麻风患者和麻风畸残者救治工作。推进麻风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为有手术需求者提供畸残矫治手术服务及术后康复训练,促进麻风患者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康复。
(四)加强健康教育,消除社会歧视
1.开展常态化健康教育。加强媒体协作,创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科普作品,传播麻风防治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科学认知水平。要依法保护麻风患者权益,消除在就医、就业、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显性或隐性歧视。
2.开展集中宣传。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主题宣传日为契机,通过网络知识问答、防治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消除麻风歧视和偏见。尊重和关爱麻风患者,促进麻风患者主动就医、回归社会。
3.加强重点人群宣传。将麻风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范围,引导学生正确认知麻风。积极探索在社区开展麻风健康教育活动,倡导社会科学认知麻风,传播健康理念,为麻风防治创造良好氛围。
(五)优化防治体系,提升防治能力
1.优化防治体系。区疾控中心负责辖区麻风防治工作业务指导和管理,推动各项麻风防治措施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专业防治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患者发现、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2.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合理配备麻风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和实验室检测等相关专业人员,制定防治人员梯队建设计划,做好人才储备和骨干培养。积极参加定点医疗机构每年组织的片区麻风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麻风防治工作,将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列入民生大事来抓,纳入本单位相关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制订相应的防治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麻风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负责总协调,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完善防治体系,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区教委负责学校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保障治愈者及其子女公平入托、入学。
区科技局支持麻风防治科学研究,持续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基础研究和应用性任务研究,形成对防治工作的有效支撑。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的麻风患者和治愈者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符合条件的麻风畸残者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麻风防治所需必要的工作经费。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协同推进脱贫地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麻风患者及时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宣传。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保障合力,切实减轻包括麻风患者在内的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区残联负责将麻风畸残者列入重点帮扶对象,并为其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协助开展麻风患者和畸残者的人道主义救助、慰问、健康教育和关爱行动。
(三)加强政策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的麻风患者和麻风畸残者,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政策。创新医防协同融合机制,加强皮肤病防治机构公共卫生和医疗能力建设。保障麻风防治人员待遇,在各种先进、模范人物推选工作中,对长期从事麻风防治人员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促进科技创新
坚持科学研究为防治服务,依托国家和市级科技项目平台,开展麻风基础与临床研究。鼓励开展创新性麻风防治模式、政策和策略等应用性研究,加快防治科研成果转化,实现精准防控。支持麻风防治机构着眼麻风科技前沿,开发麻风发现、诊断、治疗、康复新技术新方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治研究,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机构设立麻风防治研究专项基金,加强麻风防治研究投入。
(五)开展规划评估
市级将分别于2025年开展规划执行情况阶段性评估、2030年开展终期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对规划中的工作指标、策略措施和保障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困难并解决,按时完成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