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8095/2021-00398 | [ 发文字号 ] | 津肺炎组办发〔2021〕10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4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2021-11-30 09:51:05
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关于全面从严加强疫情防控
社会面管控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各单位: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我市部分地区相继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尽最大努力让疫情“早见底早清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守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红线,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全面从严加强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镇街、园区平台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常态化防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区各级职能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出台、完善本行业疫情防控具体举措。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本单位人员和外来人员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以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动起来,管理好自己的出行与卫生安全,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
二、加强社区排查管理。各镇街、园区平台以社区网格为单位,遵循“基础数据全摸清、动态情况全掌握”和“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原则,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对象的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做好登记,发现异常及时按程序和规范报告处置。全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大型企业、劳动密集型行业要加强本单位员工排查,实施每日健康监测和外出归来行程码查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和轨迹查询。各类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一查二测三登记四对接五跟踪六管控”排查防控规范;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单体楼等由属地镇街、园区平台负责,落实村(社区)网格防控责任。鼓励居民群众监督,发现重点地区来津返津、与阳性病例有接触等人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区内人员近期非必要不离津,不前往有本土病例的地区。严格重点地区来津返津人员管理,政法、公安、通信管理、车站、码头等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互通,精准推送中高风险地区来津返津人员信息,各单位、镇街、园区平台及时开展核查,及时按程序和规范报告处置。严格落实社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社区报告二维码”,确保近14天有市外旅居史以及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来津返津人员“应报尽报、应查尽查”,并就近就地开展1次核酸检测,视情分类管控。对10月22日以来市内涉疫区县来津返津人员,要求立即就近就地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流动。对来津返津人员填报的健康信息要认真核查。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发热必检和首诊负责制,其他诊所和药店严格执行购买退烧、止咳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推送制度。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全区范围内影剧院、棋牌室、KTV等娱乐场所即日起暂停营业,区政府根据疫情态势决定重新营业时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全面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常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轮班工作、集中居住、闭环管理。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强化防护用品和物资储备,发现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车站、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必须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入人员全面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验“两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按程序和规范报告处置。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一律拒乘,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公众防护引导。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新媒体等载体,通过专家解读疫情信息、推送健康防护资料等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公众保持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公众尽可能不去或减少前往封闭或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引导市民主动做好疫苗接种,全程接种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市民可以免费接种“加强针”,巩固个人疫苗接种效果。对社区居家隔离人员、自我健康监测人员,要定期随访其健康状况,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落实疫情信息导控机制和新闻发布机制,做好权威信息发布、新闻报道、社会宣传和舆情导控。
六、加强集体活动管控。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展览、论坛等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上能取消和延期的活动尽量取消或延期,确需举办的尽可能采取视频方式,如确需现场召开举办规模不超过100人,超过100人的活动参加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人员排查、健康告知、健康筛查、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500人及以上的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需报区卫生健康委专业指导后再实施。
七、加强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抓好医疗救治和应急物资准备,配齐配好医疗设施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要准备足够数量、符合标准和规模的集中隔离点,规范集中隔离点管理,做好隔离点服务保障。要统筹调配资源,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完善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
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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