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29 17:48:00 大 中 小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服务对象: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的医患双方
服务机构名称: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点:江津区鼎山大道167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点
服务项目和内容: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服务流程:患者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请,按实际情况解决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服务要求: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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