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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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发布日期:2023-03-06 11:16:00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服务对象:住院患者

服务机构名称: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地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服务时间:各医疗机构工作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服务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诊医疗机构病案室提出申请,病案室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根据各医疗机构流程标准办理。

服务要求: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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