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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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16 11:00:00

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出生缺陷二三级干预项目工作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津卫妇幼〔20241号)

二、服务对象

区常住孕妇(含流入我区居住3个月以上的孕妇)或者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为江津区户籍孕妇及其所生新生儿

三、承办机构

各助产机构,详见附件。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苯丙酮尿症(PKU两项

五、服务流程

见下图。

、服务时限

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至3个月。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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