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8095/2026-0006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9 |
发布日期: 2026-03-09 17:55:49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中心卫生院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开展医疗、急重症救治服务;负责预防保健、爱国卫生、健康知识宣教、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治、救灾、支援政府等工作;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202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为重庆市江津区支坪中心卫生院。我院为区卫生健康委所属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护理部、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医疗保险科、医务科、公共卫生科等12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2460.04万元,支出总计2460.0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数2460.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372.5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7.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8.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05.43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财政拨款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2026年财政拨款结转金额84.52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数2460.0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7.4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7.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0.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8.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87.46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087.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46万元,比2025年增加1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84.52万元,主要用于外墙排危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84.52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工程支出为上年社保专项转移资金结转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中心卫生院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中心卫生院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2026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敖香玲 联系方式:023-4762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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