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38D/2020-2619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2 |
发布日期: 2020-06-12 19:10:2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院主要有以下职能职责:
1.开展区内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区内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担孕产妇产后康复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2.承担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3.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检查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女职工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4.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5.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6.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事务性管理工作,临时的指令性任务有:两癌筛查项目管理、叶酸补服项目等。
8.掌握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区内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9.开展避孕节育手术,提供相关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鉴定、父母再生育能力医学鉴定;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人口计生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负责拟订全区计划生育药具计划,及药具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计生药具管理的指导和培训;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知识的宣传,推广和应用避孕节育新技术、新产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及其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10.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江津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1年,是全区唯一一家集医疗、妇幼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现设有鼎山本部(妇女儿童医院)和城南分院(健康管理中心)两个院区。设置了14个行政职能科室, 4个住院科室以及10余个临床及辅助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69.9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收入拨款790.95万元,项目拨款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69.95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9.
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5.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9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9年增加152.2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江津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我院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颖 联系方式:电话:023-47212608
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6月10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