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8095/2025-001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2025-08-20 15:14:05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院是直属于重庆大学的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始建于1939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和医学救援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医学教育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重庆市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同时,我院是重庆大学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外理论课教学基地,是重庆大学等多所高校的研究生和博士后培养单位。江津区120调度指挥中心设在本院。
我院秉承“厚德、精医、求实、创新”院训,“病人至上、服务至真、质量至优”服务宗旨,坚持“科教兴院、人才强院、质量立院、依法治院”的办院方针,承担了江津区及贵州省习水县、赤水市,四川省合江县,以及周边区县500多万人口的卫生健康与疾病诊治任务,特别是在疑难、急危重症的救治,肿瘤、感染和儿童疾病的诊治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在肿瘤的早期诊断及血管介入治疗、腔镜微创技术、心脏介入与心脏换瓣、脑血管病介入、颅脑损伤的抢救、白内障的超声乳化、泌尿系疾病钬激光治疗、缺血性疾病高压氧治疗等特色优势明显,已形成“内科外科化,外科微创化,治疗精准化”的医疗格局。
(二)机构设置
我院设本部和东门分院,占地面积共220亩,业务用房面积1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超过11亿元。编制床位1000张,开放床位1300张,年门(急)诊量突破100万人次,出院病人6.5万余人次,年手术量3万余台次。
医院科室门类设置齐全。设有48个业务科室和22个行政后勤科室,其中,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省部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省部级特色专科2个、省部级公共卫生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临床重点药学专科1个、区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我院开设了儿童专科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江津区医学影像会诊中心(区域性),病理远程会诊中心,江津区呼吸疾病研究所。有重庆市腹膜透析质量控制中心区域分中心、重庆市结核病质量控制中心区域分中心、重庆市重症医学科质量控制中心渝西分中心、江津区医学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江津区心血管病质量控制中心、江津区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江津区呼吸科质量控制中心、江津区病理质控中心等14个区域性质量控制中心。
医院医疗设备配备先进。我院配备进口医用直线加速器、磁共振成像系统(3.0T)、超高端科研型螺旋CT、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数字化C型臂平板探测器血管造影系统(大C臂)、数字乳腺X射线摄影系统(乳腺断层DR)、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双板多功能DR)、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口腔CT)、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最新型进口准分子激光系统/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人工心肺机系统(ECMO)、椎间孔镜、关节镜系统、神经内镜、超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流水线等价值约6亿元的医学装备。
医院人才队伍实力强劲。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800余人,柔性引进国内知名专家6名。现有国家级人才1名,重庆英才。创新领军人才1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名,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1名,医学青年拔尖人才1名,重庆市区域医疗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重庆市区县医学“头雁人才”7名。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290余人,高级职称210余人,在国家级、省级学术专业委员会任职200余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6829.22万元,支出总计106305.14万元,年末结余分配524.08万元。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6829.22万元,较上年减少6198.36万元,减少5.48%,主要原因为本年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0.73万元,占比4.85%;事业收入100113.24万元,占比93.71%;其他收入1535.25万元,占比1.4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6305.14万元,较上年减少2925.74万元,减少2.68%,主要原因为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7398.63万元,而人员经费和其他费用较上年增加4435.12。其中:基本支出100981.34万元,占比94.99%;项目支出5323.80万元,占比5.01%。
4. 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80.73万元,支出总计5180.73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572.55万元,增长12.42%,主要原因为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12.15万元,财政项目拨款较上年减少239.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55万元,增长12.42%,主要原因为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12.15万元,而财政项目拨款较上年减少239.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3.12万元,增长48.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算761.51万元;另一方面是年中陆续收到财政拨付的财政项目资金,主要是本年收到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一次性疫情防控财政补助结算资金(第九批)(渝财社〔2023〕191号)812.00万元,2024年第二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津财社〔2024〕34号)117.00万元等其他财政性资金。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55万元,增长12.42%,主要原因是本年补缴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761.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3.12万元,增长48.1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养老保险补缴支出和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等项目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6.24万元,占6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7.01万元,增加32.40%,主要原因是本年补缴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761.5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964.48万元,占37.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6.10万元,增长82.49%,主要原因是追加下拨一次性疫情防控财政补助结算资金(第九批)(渝财社〔2023〕191号)812.00万元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8.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死亡抚恤、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2.15万元,增长32.15%,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因此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我院无“三公”经费,因此无“三公”经费分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我院无“三公”经费,因此无“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均为0,与年初预算数以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3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安排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5万元,减少2.83%,主要原因是本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各项培训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98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8.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30%。主要用于采购医院日常运营所需的服务和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部门整体和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1842.0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表,单位只需公开项目绩效自评表。有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公开所有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无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选择至少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卫生人员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13-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玲涛 |
联系电话 |
47530004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分) | |||||||
200.00 |
77.81 |
77.81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00 |
77.81 |
77.81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当年总招收率超过80%,中央补助标准为3万元/人/年,当年规培任务目标完成率超过80%,住培结业人员就业率超过70%,结业考核通过率超过70%,受培人员满意度超过80%,以增强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 |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当年总招收率超过80%,中央补助标准为3万元/人/年,当年规培任务目标完成率超过80%,住培结业人员就业率超过80%,结业考核通过率超过70%,受培人员满意度超过80%,以增强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 |
按要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当年总招收率100%,中央补助标准为3万元/人/年,当年规培任务目标完成率80%,住培结业人员就业率70%,结业考核通过率80.8%,受培人员满意度80%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当年总招收率 |
% |
≥ |
80 |
100 |
25 |
100 |
20 |
20 |
||||||
当年规培任务目标完成率 |
% |
≥ |
80 |
80 |
0 |
100 |
10 |
10 |
||||||
规范化培训中央补助 |
元/人 |
= |
30000 |
30000 |
0 |
100 |
10 |
10 |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通过率 |
% |
≥ |
80 |
80.8 |
1 |
100 |
20 |
20 |
||||||
住培结业人员就业率 |
% |
≥ |
70 |
70 |
0 |
100 |
20 |
20 |
||||||
受培人员满意度 |
% |
≥ |
80 |
80 |
0 |
100 |
1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玲涛 联系电话:023-475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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