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8095/2024-002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6:28:57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宣传贯彻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拟订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三)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四)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五)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六)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七)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八)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九)监督、指导镇(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十)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科、财务科、信息科、执法稽查科、公共卫生安全科、公共卫生执法一大队、公共卫生执法二大队、公共卫生执法三大队、医疗卫生执法一大队、医疗卫生执法二大队、医疗卫生执法三大队、传染病防治执法大队、职业健康执法大队等13个科(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为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273.35万元,支出总计1273.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万元、 减少0.39%,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经费支出,年初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万元、 减少0.39%,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3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万元、 减少0.39%,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177.12万元,占92.44%;项目支出96.23万元,占7.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3.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4万元、 减少0.39%;支出减少4.94万元、 减少0.39%。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经费支出,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万元、 减少0.39%。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85万元,减少2.74%。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万元、 减少0.39%。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85万元,减少2.74%。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28万元,占0.41%,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91万元,占16.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2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招录3人,军转干部1人。
(3)卫生健康支出1,024.56万元,占80.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万元,减少0.4%,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61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减少44.22万元,减少59.09%,原因是清算2021—2022年度公务员绩效奖金,多缴住房公积金采取冲抵方式,导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3.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万元,减少0.37%,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20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4万元,增加14.05%,主要原因是招录3人,军转干部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6万元,减少55.09%,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4万元,减少78.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置1台综合执法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无年初数、无上年决算数。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无年初数、上年决算数1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卫生健康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控制接待陪餐人数、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开拍卖公务车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4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4万元,增加14.05%,主要原因是招录3人,军转干部1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96.2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体自评 |
自评 总分 (分) |
94.571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漆锦锋 |
联系电话 |
1510233071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309.2 |
1273.35 |
1273.35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09.2 |
1273.35 |
1273.35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让服务对象知晓卫生健康方面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对发现的卫生健康领域的违法行为完成执法办案工作;完成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对新冠疫情等卫生健康执法相关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全年每一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督导,指导各镇街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培训镇街卫生执法、协管人员。 |
一是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完成;二是专项监督执法扎实推进;三是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四是完成川渝毗邻地区联合执法普法工作;加强执法力度,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案件数和罚款金额均达历年新高。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罚没收入 |
万元 |
≥ |
70 |
98 |
40 |
100 |
10 |
10 | ||||
结案数 |
件 |
≥ |
280 |
320 |
14.29 |
100 |
20 |
20 | ||||
人员培训合格率 |
% |
≥ |
90 |
91 |
1.11 |
100 |
10 |
10 | ||||
非法行医举报查处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居民基本公共卫生知识知晓率 |
% |
≥ |
85 |
86 |
1.18 |
100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 |
≥ |
85 |
81 |
4.71 |
52.9 |
10 |
5.29 | ||||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 |
≤ |
0 |
0 |
0 |
100 |
10 |
10 | ||||
执法终端配置率 |
% |
≥ |
60 |
60 |
0 |
100 |
10 |
10 | ||||
说明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卫生健康执法办案专项经费 |
自评 总分 (分) |
97.65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漆锦锋 |
联系电话 |
4756501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45 |
25.07 |
25.07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5 |
25.07 |
25.07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依法完成违法案件的查办,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搞好创文相关工作,开展公共场所、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办案工作;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工作;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职业病防治与放射诊疗防护监督工作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
按照要求与区卫生健康委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建立健全案件内部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内部稽查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先行审核进行全覆盖审核;认真总结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与泸州市、合江县卫生健康、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普法执法活动3次,立案查处12件,罚款1.4万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案件办结率 |
% |
≥ |
95 |
96 |
1.05 |
100 |
15 |
15 | ||||
办结案件数量 |
个 |
≥ |
250 |
320 |
28 |
100 |
20 |
20 | ||||
错误率 |
% |
≤ |
0 |
0 |
0 |
100 |
10 |
10 | ||||
办案平均周期 |
天 |
≤ |
90 |
82 |
8.89 |
100 |
10 |
10 | ||||
非法行医举报查处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5 |
15 | ||||
持续监督时长 |
年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 |
≥ |
85 |
83 |
2.35 |
76.5 |
10 |
7.65 | ||||
说明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6501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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