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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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8095/2026-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3-02 [ 发布日期 ] 2026-03-02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6年2月)

发布日期: 2026-03-02 17:47:53

江津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6年2月)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1 江津区杨应良中医综合诊所 92500116MACNJC1967 津卫医罚〔2026〕10号 《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 江津区杨应良中医综合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11000元人民币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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