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3 09:37:10 大 中 小
江津滨江医院向我委提出停业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现批准该医疗机构停业6个月,停业时间为2025年3月1日—2025年8月31日。现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江津滨江医院
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登记号:PDY60335550011617A1001
法定代表人:马顺艳
主要负责人:陈国刚
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斑竹巷街47号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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