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59455J/2025-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3 |
发布日期: 2025-09-23 10:27:03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平安办〔2025〕22号)和近期文化市场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紧迫形势的要求,特对加强文化市场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如下工作提示: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近期有多家歌舞娱乐场所反映,部分家长因家庭聚会、生日聚会等原因,欲强行带未成年人进入歌城,并与场所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抓扯等,致报警频增。究其原因,在于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和精准性不够,请各镇(街道)协同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家长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带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
二、加强属地监管工作
我委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个别未成年人为进入网吧玩游戏,找跑腿、亲戚等成年人代为刷脸开机的违法个案,几江、鼎山、双福、白沙等镇街的部分网吧业主反馈,曾有过此类现象。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5〕32号),请各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杜绝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三、加强社会力量参与
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文化志愿者、五老以及其他更多社会力量,在义务宣传、劝导、违法线索报告等方面的作用,坚决织好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等营业性文化场所不接纳未成年人的保护网。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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