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59455J/2022-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7 |
发布日期: 2022-04-07 17:36:59
各镇街,文化旅游经营场所,有关单位:
2022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期将至,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假期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确保市场秩序规范、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文化旅游经营场所要按照疫情防控最新指南要求,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扫场所码、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公共文化场馆、A级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鼓励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加强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准备,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员工培训,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日监测和请假制度并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被赋“黄码”人员不能进入文化旅游场所,被赋“黄码”工作人员不得上岗。旅行社在落实做好各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基础上,要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星级饭店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重点地区来津返津人员信息,引导其第一时间通过“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发现异常要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各镇街要加大属地疫情防控研判部署,加强对辖区内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各文化旅游场所做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常态化安全监管“十条措施”要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科学预判全力防范,将安全工作落实到预警提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中,坚决防范发生安全事故。一是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文化旅游场所安全检查力度,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风险研判,强化防范防控措施,加大辖区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准确掌握本辖区文化旅游演出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做到安全可控。二是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运行”日常巡查制度,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要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人员聚集,防止发生事故;要认真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汛期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和台账,限期完成整改;要加强游乐设施、电梯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导游安全教育,选择合格供应商和正规交通运输企业。星级饭店要严格把控食品来源,强化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各文化旅游场所要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重要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宣传、公安、应急、交通、文旅、卫健、气象等相关部门需加强协调合作,加强监测和巡查检查,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大市场监督及执法力度
区文化旅游委要加强对网络表演、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文化旅游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审批演出活动,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指导。各旅游场所要完善旅游投诉和舆情处理机制,畅通本单位旅游投诉处理电话,严禁一岗多用或离岗情况发生,及时受理处置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不断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
各景区及场馆要丰富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各镇街要鼓励群众参加博物馆游、科技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积极推荐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项目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产品。各景区要积极推动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和智能消费等消费方式,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区文化馆要牵头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度,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利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各景区要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 完善引导体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做好景区服务。
五、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各镇街、各文化旅游场所要通过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健康文明旅游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扫码”“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安全措施,提倡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新风尚。
六、做好假日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文化旅游场所要落实好文化旅游市场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各A级旅游景区应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日期间每天上午9:30前,通过假日旅游统计直报系统报送送A级旅游景区数据。
应急报告电话:47521329(区文化旅游委值班室)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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