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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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59455J/2021-000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9 14:10:00


各镇街,文化旅游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江津区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文化旅游经营场所春节平稳度过,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现阶段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文化旅游经营场所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措施;设置“一米线”等候区域,做好实名登记,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式扫码结算;严格做好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公共区域消毒、通风换气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消费者直接接触的游玩设施做到“一人一清”,对公共设施做到“一日一清”;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完善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健康培训;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建立员工疫情防控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建立员工疫情防控台账,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上报当地政府;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要及时提醒消费者做好自身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自觉遵守防控规定。

旅行社:旅行社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

A级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措施;景区游客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除老人等特殊群体外,实行“能约尽约”的原则;景区游客中心、服务台等地方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星级饭店:家庭私人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星级饭店严格按规定做好商品来源的索证索票,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记录,禁止没有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或来自疫区的产品入场销售或用于食材。

文博单位、娱乐场所及网吧:按上座率不超过75%限制瞬时客流量,做好疫情防控。

各镇街:加大对辖区内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根据实际,利用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式疫情防控知识、个人防护措施宣传,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引导市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到群防群控引导市民群众养成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信谣、不造谣,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等良好意识和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护意识。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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