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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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59455J/2021-00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4-05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5 11:05:00



各镇街,文化旅游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各镇街、各文化旅游经营场所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实施公益惠民措施,开展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守法和诚信经营宣传,践行“光盘行动”,培育理性消费、预约旅游等良好习惯,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所有文化旅游经营场所要按照疫情防控最新指南要求,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文化旅游场所最大承载量要求;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措施;设置“一米线”等候区域,做好实名登记,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式扫码结算;严格做好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公共区域消毒、通风换气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消费者直接接触的游玩设施做到“一人一清”,对公共设施做到“一日一清”;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完善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健康培训;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建立员工疫情防控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建立员工疫情防控台账,到最近,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上报当地政府;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要及时提醒消费者做好自身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自觉遵守防控规定。

旅行社:旅行社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

A级旅游景区、各文旅场馆: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措施,除老人等特殊群体外,实行“能约尽约”的原则。

星级饭店:严格按规定做好商品来源的索证索票,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记录,禁止没有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或来自疫区的产品入场销售或用于食材。

各镇街:加大对辖区内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将安全工作落实到预警提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中,坚决防范发生安全事故。各镇街加大文化旅游安全检查力度,对区域内重点景区景点、文物等文化旅游场所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强化防范防控措施;同时要强化辖区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各文化旅游经营场所要制定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事,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恶劣气候天气、危险地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涉旅交通运输、高风险项目及特种设备,以及有关消防和食品安全等,要有安全风险提示、警示标识和安排精干力量现场监管,发现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不得带“病”经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需加强协调合作,加强监测和巡查检查,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不断丰富产品及服务供给

各景区及场馆要积极组织举办文旅活动,创新消费模式、培育新型业态,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提质升级。各单位要积极鼓励群众参加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民俗旅游,积极推荐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各景区积极推动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和智能消费等消费方式,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区文化馆牵头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度,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各景区要加强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深化旅游厕所革命,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五、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

结合《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计划》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围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诱导购物、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KTV等娱乐场所播放曲目含有禁止内容,以及消防通道不畅通和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信用监管,落实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列入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名单。各旅游企业要完善旅游投诉和舆情处理机制,畅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96111”旅游投诉热线、区文化旅游委举报投诉电话47521329及本单位旅游投诉处理电话,严禁一岗多用或离岗情况发生,及时受理咨询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旅行社要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团队情况,有力有效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安全平稳发展。

、做好假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文化旅游单位要落实好文化旅游市场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A级旅游景区应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日期间每天上午9:30前,通过假日旅游统计直报系统报送送A级旅游景区数据。

应急报告电话:47521329(区文化旅游委值班室)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41


附件下载:

津文旅发〔2021〕16号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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