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19 16:35:25 大 中 小
周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社区公共健身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的建议》(第27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现我区已建成公共体育健身器材来源主要有四大类:一是争取上级或中央资金支持,以项目形式统一配送安装;二是我区使用体彩公益金区县分成,根据项目安排采购配置;三是各镇街、村(社区)使用财政资金自行采购安装;四是社会资金投入。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不断完善,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健身需求。但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因前期选址不当,造成健身设施面临“有的地方没人用、有的地方不够用”的尴尬局面,造成了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不少健身器材因使用时间较长造成器材老化,因管护责任未落实,造成器材无人管护,不仅无法使用,还存在安全隐患。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负责对配建在本组织和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日常管理。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全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以及各镇街实际需求,落实专人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考虑辖区长期居住的村(居)民数量、年龄等特点,合理规划和选址,配置适宜器材种类以及数量,确保物尽其用。对于我委配建的体育健身器材设施,我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与器材接收方、器材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器材产权、管理维护要求以及器材种类、数量等事项,并督促接收单位履行健身器材日常安全运维主体责任,确保群众健身安全。同时,对委属公共场所健身器材落实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确保健身器材安全可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李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再次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 5月25日
联 系 人:张舟
联系电话:1359421994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社区公共健身设施管理维护 |
2025.12 |
区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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