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19 16:32:22 大 中 小
刘莲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将原塘河中学旧址打造为微型体育公园的建议》(第30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体育公园资助管理办法》(渝体﹝2023﹞159号)规定,微型体育公园建设标准为公园体育场地面积为6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且至少同时具有开展2种体育运动项目的专业标准场地,其中必须至少包含1块足球场地或1块篮球场。
您提出原塘河中学占地面积10455平方米,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建有教学大楼、学生宿舍大楼及400米跑道的运动场等,周边社区人口密集,居民众多,拟将原塘河中学改造为微型体育公园。按照《重庆市体育公园资助管理办法》,该场地符合微型体育公园建设条件。
下一步,我委将安排专人到现场实地察看并根据《重庆市体育公园资助管理办法》,按照项目遴选标准的相关要求,积极指导塘河镇策划包装塘河镇体育公园项目,争取市级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助力塘河镇微型体育公园项目尽早建成。
此答复函已经李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再次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 5月25日
联 系 人:张舟
联系电话:1359421994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配合塘河镇策划包装塘河镇体育公园项目 |
2025.12 |
区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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