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02 10:05:00 大 中 小
(渝津)文综罚字〔2024〕3号
当事人:重庆彩轩宏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60WMN33J
法定代表人:闵*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619号56-1幢
2023年12月28日,重庆彩轩宏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88元、没收丝印机主板1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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