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服务>文明旅游宣传

致全区文旅行业经营者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3-02-06 14:55:14

为更好地营造守法、诚信、文明、安全的文旅环境和市场氛围,展示“四面山水.人文江津”城市魅力,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向全区文旅行业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经营。切实履行行业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维护文旅市场秩序。做到明码实价,不串通、哄抬、操纵价格和高价宰客;不诱导、强制市民游客消费购物;不经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不提供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产品和服务;不泄露市民游客的个人信息等,自觉抵制各种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心、规范、有序的文旅环境。

二、诚信经营。诚信经营,守信践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经营者的创业之基、兴业之魂,坚守诚信为本,以诚兴商,不损人利己,不见利忘义,不坑蒙拐骗,不做"亏心买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为本的美德,树立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市民和游客合法权益。坚守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文旅市场秩序。

三、文明经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讲文明、讲道德、树新风,自觉遵守文明公约。提倡优质服务,将文明礼貌贯穿经营全过程,做到环境整洁、待客热诚、行为规范、言语文明;善意提示低碳出行、按需购物、按需用餐;积极宣传江津文旅资源,用文明服务赢得社会大众的尊重,让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展现江津文明热诚的城市形象。

四、安全经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筑牢安全底线,关注安全风险、加强日常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发挥好监督机制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配合文旅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经营环境。

全区文旅行业经营者要严守法律底线、弘扬诚信精神,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勇担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全经营,共同打造品质诚信的文旅消费环境,为市民游提供舒心、安心、满意的旅游体验,展示我区文旅行业新风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