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2-26 16:08:12 大 中 小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文化旅游委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文旅发〔2021〕25号】,摘录其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1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1.1性质
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区文化旅游委处置一般级以上涉旅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
1.2成立
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根据处置一般级以上涉旅突发事件的需要即时成立。
1.3组成及成员分工
1.3.1 组成
组长: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分管办公室、行业管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文旅推广、传媒管理、文物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的委领导。
成员:办公室、行业管理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文旅推广科、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
1.3.2成员分工
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收、传递工作;负责做好交通、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传媒管理科负责突发事件的相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行业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和协调相关镇(街)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委属单位、委机关科室参与一般级以上涉旅突发事件的处置、善后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督促A级旅游景区等责任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善后工作;做好旅行社和旅游者信息核实、排查工作;督促全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善后工作。
公共服务管理科负责督促星级酒店及文化馆、图书馆等基层社会文化服务中心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善后工作。
文旅推广科负责督促区级专业文艺单位做好艺术展演、美术展览、声乐比赛、舞蹈比赛等重大文艺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善后工作。
产业发展科负责督促全区重点产业展会、论坛责任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善后工作。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涉事文化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4职责和任务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级以上涉旅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
(3)确定并指派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及分工。
(4)分析研究一般级以上涉旅突发事件事态发展,作出相应决策,或向区委、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委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5)决定一般级以上涉旅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报道等相关事宜。
(6)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应急功能小组
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召集相关会议,以及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
视情况成立应急功能小组,主要包括现场工作组、善后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政策法规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功能小组成员由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1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2)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委、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联络。
(3)完成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2.2应急功能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1)现场工作组:根据委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前往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地,指导涉事镇街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参与事件处理;配合相关镇(街)和区级部门处置涉旅突发事件。
(2)善后处置组:指导、配合做好事件善后工作,对涉事文化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完善相关市场监管政策和制度,建立和完善文化旅游安全监管机制。
(3)新闻宣传组:负责拟定事件口径、媒体联络、信息发布、舆情监测等工作。
(4)政策法规组:为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指导,为事故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件处置后勤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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