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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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旅游安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汛期及文化旅游市场旺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15:36:30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经营单位: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规定,市防汛指挥部决定于2024415日零时起全市进入汛期。同时,据气象、水文综合研判,预计今年我区气候形势复杂,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高温、干旱接近常年,总体呈涝重于旱,灾害性天气偏重的趋势。当前天气逐渐变暖,文化旅游市场将进入旺季,外出踏青、赏花休闲等活动增多,极易因旅游消费者扎堆聚集打卡,出现意外突发风险,文化旅游安全问题处于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汛期及文化旅游市场旺季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文化旅游委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做好汛期及文化旅游市场旺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解决问题能力。要压实文化旅游等经营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把责任细化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      

二、紧盯重点领域,深入排查隐患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组织汛期及文化旅游市场旺季安全隐患排查。紧盯抓牢文化场馆、文艺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广播电视设施设备以及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包车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全力快速整改到位,直到风险解除。指导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单位密切关注汛情旱情预报,对可能存在火灾、洪灾等地质灾害的单位加强风险评估,针对性提高预警防控能力;组织团队旅游期间,一旦遭遇突发汛情,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及时调整团队旅游安排;选择符合条件、有资质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要加强对文化场馆、考古工地、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视发射台站、机房、A级旅游景区等区域的指导检查力度,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全面细致摸排,建立隐患清单和台账,逐条逐项限时完成整改;加强汛期巡视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明确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预设应急避险场所;督促景区做好涉水项目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三、完善方案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预防预备,不断夯实汛期及文化旅游市场旺季安全工作基础。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细化实化险情应急处置、突发事故救援、人员转移避险等具体措施。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高温及次生衍生灾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重点检验响应流程熟悉程度、协同联动磨合情况、救援队伍应急能力等内容,抓好演练经验总结,做好演练成果转化,着力提升防汛救灾实战能力。要加强汛期及旅游旺季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处置突发事件,严禁瞒报、迟报、谎报。

四、密切协同配合,强化宣传引导

增强联动协作意识,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通报、预警发布等机制,配合属地相关部门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六停”(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停游、停航)等措施,督促文化旅游经营场所抓好末端落实,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汛期及旅游旺季涉文涉旅突发事件。委属各单位要全面自查自改在防汛抗旱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旅游、文物保护等安全提示,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涉水项目,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提醒文化场馆等重点管理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监测,提前做好应急防范措施。要广泛开展汛期及文化旅游市场旺季安全知识和文物保护宣传,普及涉文涉旅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旅游安全办公室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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