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事项办理>处罚/强制>办理结果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25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8 11:40:36

(渝津)文综当罚字〔202525

当事人:重庆爱咔啦传媒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DKGC8C8A

法定代表人:幸*松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南北大道北段7242-12-17(江津爱琴海购物中心12单元)(自主承诺)

202577日,当事人存在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12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