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18 11:33:43 大 中 小
(渝津)文综罚字〔2025〕29号
当事人:江津区蓝鲸鱼酒店(景*岚)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16MABTT87M81
法定代表人:景*岚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溪还房门面3-1号
2025年7月2日晚至2025年7月3日中午,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5.92元、罚款151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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