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2 11:54:17 大 中 小
(渝津)文综罚字〔2024〕21号
当事人:重庆市江津区紫水晶歌城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5U8F6067
法定代表人:李*光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津马大道199号金成.溪山美郡30幢3-1号
2023年7月23日,重庆市江津区紫水晶歌城存在对进入该歌舞娱乐场所的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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