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6 10:29:17 大 中 小
(渝津)文综当罚字〔2024〕17号
当事人:重庆市神兵印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742895763A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东江路6号峻坤实业公司标准厂房2幛1—2号
2024年3月25日,重庆市神兵印务有限公司存在未真正建立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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