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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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59455J/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8-21 09:37:30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拟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3、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监督、指导镇(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市场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9、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参公事业单位。下列内设机构有:综合科、法制科、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三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四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五大队、案件受理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18.41万元,支出总计718.41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40.78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8.41万元,较上年减少40.78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41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8.41万元,较上年减少40.78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13.41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5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8.41万元,支出总计718.41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40.78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8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6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退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8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6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退休。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45万元,占比0.48%,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2.58万元,占比7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退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6万元,占比1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退休。

(4)卫生健康支出44.87万元,占比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退休。

5)住房保障支出48.35万元,占比6.7%,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1.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增资。公用经费10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9万元,减少22.5%,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8万元,减少58%,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8万元,减少58%,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人均接待费8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3.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9万元,减少22.5%,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92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部门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表,单位只需公开项目绩效自评表。有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公开所有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无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选择至少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文化旅游市场管理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文旅委

财政归口科室

教科文科

项目

联系人

蒋渝梅

联系电话

47542803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

5

5

100

10

10

其中:

财政拨款

5

5

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文化市场风清气正

保障文化市场风清气正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办案平均周期

5

5

0

100

20

20

案件办结率

%

99

100

100

30

30

办结案件数量

25

25

100

20

20

错误率

%

5

0

100

20

20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1.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4年,本单位1个项目全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向东联系电话:023-47544204

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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