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59455J/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09:18:06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国内外文化和旅游市场营销的组织实施。
(2)组织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与行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营销工作。
(3)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和分析。
(4)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行业信息化等建设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
(5)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数据采集、整理、分析、运用和维护工作,为决策提供服务。
(6)负责旅游资源开发、线路打造、文创旅游产品设计、解说等服务。
(7)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及成果应用转化推广。负责技术质量监督,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指导装备技术提升。(8)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安全和舆情监测工作,提供旅游信息咨讯、咨询和宣传服务。
(9)负责相关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建设。
(10)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6.18万元,支出总计186.18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2.86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为缩减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教育支出0.95万元,占比0.5%。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6.77万元,占比7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8万元,占比1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9.17万元,占比4.9%。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7.61万元,占比4.1%。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增资。公用经费19.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万元,减少28.9%,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减少8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减少8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1批次,8人。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0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本单位无此事项。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本单位无此事项。
本单位无此事项。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向东 联系电话:023-4754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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