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59455J/2023-0008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2023-08-25 15:54:5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江津区文物管理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90年,主要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推荐申报和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核工作。3.承担全区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4.指导、协调全区博物馆建设与其他区县博物馆之间的协作、交流工作。5.指导博物馆信息化建设。6.负责全区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编制总数为12名,江津区文物管理所加挂牌子江津区博物馆,在职人数1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819.44万元(包含年初结余结转26万元),支出总计819.44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对比上年数据。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93.44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对比上年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4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1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43万元,占28.7%;项目支出584.01万元,占71.3%。
4.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无结余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9.44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93.44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此外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19.44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19.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6.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6.22万元,下降40.8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4)卫生健康支出11.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7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38.7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有所减少,文管所严控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使得公务接待费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2022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个),国内公务接待40人次(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82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我部门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584.0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文物保护维修 | 自评 总分 (分) | 98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财政归口科室 | 教科文科 | 项目 联系人 | 王世俭 | 联系电话 | 47522901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75 | 149.63 | 149.63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5 | 149.63 | 149.63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做好江津区文物保护工作 | 完成石门大佛寺摩崖造像、中山双峰寺、王政平民居结算审计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工程完成率 | % | ≥ | 90 | 90 | 100 | 20 | 20 | |||||
建设事故发生率 | % | ≥ | 0 | 100 | 10 | 10 | ||||||
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工程进度达标率 | % | ≥ | 90 | 90 | 100 | 20 | 20 | |||||
使用者满意度 | % | ≥ | 95 | 95 | 100 | 20 | 20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已全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2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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