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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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59455J/2023-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8-25 15:53: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拟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3.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监督、指导镇(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市场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9.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

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将原重庆市江津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和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涉及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整合,调整组建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8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法制科、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案件受理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事业编制29名。设党组织书记、支队长1名,党组织副书记、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712.15万元,支出总计712.15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12.15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1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12.15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其中:基本支出663.65万元,占93.19%;项目支出48.5万元,占6.8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712.15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1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15万元,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34万元,占0.4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5.7万元,占79.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6万元,减少5.82%,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减少未休年休假。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03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6万元,增长14.84%,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追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32.33万元,占4.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减少0.95%。

(5)住房保障支出26.75万元,占3.7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5.0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8.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22年度未发生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部门检查及区县交叉执法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6次,国内公务接待36人次。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万元,2021年决算与文旅委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4.99万元,下降55.34%,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48.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2022年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经费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归口科室

教科文科

项目

联系人

蒋渝梅

联系电话

1772384101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9.5

19.5

19.5

其中:

财政拨款

19.5

19.5

19.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文化市场风清气正

实现了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办案平均周期

5

5

0

100

20

20

案件办结率

%

99

99

0

100

30

30

办结案件数量

%

25

36

0

100

20

20

错误率

%

5

0

0

100

20

20

说明

根据案件的办结率和办案时间开展指标评价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44204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doc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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