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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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59455J/2023-000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8-25 15:51:4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负责区级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2.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3.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6.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7.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8.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职责。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公共服务管理科、文旅推广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传媒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数25个,在职人数25人;下属单位有6个,分别是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支队、重庆市江津区文化馆、重庆市江津区图书馆、重庆市江津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江津区陈独秀旧居陈列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644.85万元,支出总计4644.85万元。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年初结转和结余1433.81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11.04万元,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1.0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33.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644.85万元,包含2021年结余资金,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其中:基本支出964.28万元,占20.76%;项目支出3680.57万元,占79.24%。

4.结转结余情况。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44.85万元,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11.04万元,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此外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28.0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39.05万元,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3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万元,占0.08%,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16.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0.37万元,占9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的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4.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29万元,占7.43%,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46.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万元,占1.01%,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万元,占0.6%,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9.55万元,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104.7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8万元,年末结转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有所减少,文旅委严控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使得公务接待费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2022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10次,国内公务接待65人次。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2万元,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15万元,下降22.35%,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8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7万元,2021年决算与下属单位一起核算,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8.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9%。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2213.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规范及效率绩效指标值达到了预期。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

名称

物业管理费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归口科室

教科文科

项目

联系人

周向东

联系电话

1363788354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23.12

522.9

522.9

其中:

财政拨款

522.12

522.9

522.9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五馆三中心的公共秩序管理有序,房屋设备、设施及时维修,环境卫生管理干净整洁,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到位。保证五馆二中心的正常运营。

保障了五馆二中心办公环境整洁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物业服务面积

平方米

=

66000

66000

0

100

20

20

物业抽查次数

=

12

12

0

100

20

20

检查服务达标率

%

95

95

0

100

20

20

物业单价

/平方米

7

7

0

100

10

10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10

服务覆盖人口

100000

100000

0

100

1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44204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doc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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