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18 15:48:24 大 中 小
(渝津)文综当罚字〔2024〕16号
当事人:江津区晓梅文化用品店(胡*梅)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16MA5U9PG022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240号
2024年3月18日,江津区晓梅文化用品店存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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