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部门行政处罚/强制结果汇总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8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8 14:48:56

(渝津)文综当罚字〔2024〕8号

当事人:重庆新士城网吧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5U767D9T

投资人:*彬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马宗一期6栋3-4号


2024年2月4日,重庆新士城网吧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