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03 09:47:34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上级相关工作安排,经认真核查,重庆旭之嘉歌舞厅(个人独资)存在法人无法联系、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情况;江津区星水韵歌舞娱乐厅未按要求申请延续等情况,已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我委拟对2家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3月3日至3月16日。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委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519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7538509。公告期无异议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附件: 拟注销娱乐企业经营许可证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
附件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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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注销娱乐企业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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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化娱乐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经营类别 |
经营状况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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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6200339 |
娱乐经营许可 |
长期停业 |
|
2 |
江津区星水韵歌舞娱乐厅 |
500116160233 |
娱乐经营许可 |
许可证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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