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2-25 10:40:15 大 中 小
2026年2月4日,本机关收到彭源源提出在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724号2-116、117、118、119、11(江津爱琴海购物中心1幢3单元2-21、2-22、2-23、2-24、2-1)设立“重庆赫兹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娱乐经营项目的申请,已依法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定于3月4日(星期三)10:00时在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526会议室举行听证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兰宇珍 杨丽娟
电 话:02347538509 02347285202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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