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24 15:56:47 大 中 小
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6月23日受理重庆旭之嘉歌舞厅(个人独资)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
申 请 人: 梁晓飞
场所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绿城路12号重庆圆润工业园1幢2-1号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梁晓飞
男
黑龙江省尚志市
主要负责人
投资人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23-47521329 传真:023-47521329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管委会5楼 邮编:402260
公示机关: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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