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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启动“微短剧+文旅”创新计划,打造文旅IP新风尚

发布日期:2024-03-28 11:03:00


跟着微短剧去旅行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近期,市文化旅游委与市广电局共同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创作活动,推进“微短剧+”创作计划,引导拍摄、制作一批以“微短剧+文旅”为主题的优秀网络微短剧(含微电影,下同),丰富优质网络视听内容供给,推动重庆文旅发展。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挖掘重庆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促进微短剧与文化旅游资源、线下经济交融,丰富文旅业态和消费场景,延伸微短剧产业价值链,更好将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大力推进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工作目标

按照创作一批、转化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常态化开展主题创作活动,推动一批实体取景地跟随微短剧的热播“出圈”宣传,培育一批具有重庆特质的文化旅游品牌通过微短剧传播,营造跟着微短剧来重庆各地“打卡”的新风尚,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IP,争取将优秀作品纳入国家广电总局创作播出100部“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优秀微短剧计划。

重点任务

建立项目库

面向全市播出机构、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高校以及相关行业主体等广泛征集微短剧作品,评选出若干部创新叙事表达的剧本梗概、成片,在跟踪推动拍摄、评优评奖和扶持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并向国家广电总局推介。

培育重点项目

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要求,适时召开选题策划及拍摄论证会,结合各地文化旅游资源,挖掘优秀选题,培育重点项目。强化作品分类创作引导,指导制作机构积极策划微短剧新项目,或者在已有项目中增加文化旅游元素、创意、情节,加强跟踪指导。

强化宣推传播

每月底,遴选优秀微短剧作品报送国家广电总局,向全国重点网络视听平台推荐展播;组织全市网络视听平台、有线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以及播出机构对优秀微短剧作品进行展播,让好作品有好收益,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创作方向

聚焦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创新重庆城市文化生活的国际表达,增强世界山水都市、壮美长江三峡等品牌国际影响力,鼓励创作反映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红色旅游高地、内河游轮集群、温泉之都等品牌文旅故事的优秀作品。

聚焦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

挖掘以知名历史人物、著名历史事件为载体的巴蜀文化传承弘扬主题故事,关注旅游能级提升、品牌特色发展,反映成渝合力推进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联合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共同培育高品质文旅产品、协同提升文旅公共服务取得进展成效。

聚焦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

突出“山城”“江城”“桥都”城市名片,打造“夜山城”品牌,鼓励创作反映重庆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业态丰富的消费新场景,彰显重庆国际范、巴渝味、烟火气和“巴渝新消费”独特魅力的优秀作品。

聚焦重庆璀璨文化之美

鼓励创作反映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的优秀作品。

聚焦文化旅游开放合作

鼓励创作反映重庆优质国际航空功能、健全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国际便利度,以及反映重庆具有国际满意度旅游服务环境的优秀作品。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策划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电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结合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牵头主动策划项目,深入挖掘本地文化旅游资源,借助微短剧讲好文旅故事。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要积极策划报送项目。

加强协同配合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电部门要积极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采风、拍摄提供服务保障。各节目制作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聚合策划、创意、技术、宣推等资源,创作更多高品质微短剧。各网络视听平台要积极为优秀主题微短剧的宣传推广提供支持。

优化审批服务

对重点微短剧实施“一剧一策”的动态服务保障,在内容审查、立项和行政审批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

加强评优评奖及扶持

对优秀作品,市广电局在季度及年度网络视听节目评优、视听艺术精品扶持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推动列入策划选题目录的项目能够如期落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兴科

联系电话

67729525

邮箱

1479662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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