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信息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取消闵顺霞等3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6 14:47:0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优化传承队伍提高传承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一条和《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取消闵顺霞、黄云凯、刘春鹏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
330日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姓名

保护单位

取消原因

1

烟熏豆腐制作技艺

闵顺霞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文化服务中心

身体原因

自愿放弃

2

手工印染

黄云凯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文化服务中心

身体原因

自愿放弃

3

昆仑太极拳

刘春鹏

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文化服务中心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