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03 15:03:47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恢复江津区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文化旅游企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关于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48号)和市文化旅游委《关于有序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97号)文件要求,鉴于目前江津区所有中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江津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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