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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7:3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江津区统计局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7条,主要涉及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布部门工作动态信息38反映统计业务开展情况。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数据解读等统计数据资料8条。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政策文件、行政处罚公示法治政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预决算情况等其他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1231依法依规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增强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部门应公开信息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统计数据严格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实行“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证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部门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优化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新增设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及时准确更新各栏目信息,做到政务公开内容不缺项、不漏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认真参加重庆市统计局、江津区政务服务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第三方检测评估提出的问题,确保网站栏目无错敏信息、空白栏目及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和理解还不够到位,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024,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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