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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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3064447F/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统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的工作提醒

发布日期: 2024-03-22 12:26:3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临港产业城管委会、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

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印发本工作提醒

、入库范围

所有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入库方式

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镇街、工业园统计办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统计局核定。

(一)“一套表”调查单位库中法人单位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法人单位模式入库,通过重庆市投资统计信息网(重庆平台)入库上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月10-18日。

(二)不在“一套表”调查单位库中其他单位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1. 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

1)属于重庆市法人单位的项目。项目与法人单位同时申请入库,法人单位需通过普查中心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按照投资调查单位(称H库)审批入库流程申请,具体要求见每年初区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和月度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2)属于重庆市非法人单位或外省法人单位的项目。按照虚拟法人单位模式入库,通过重庆市投资统计信息网(重庆平台)入库上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月10-18日。该类项目需要将所有入库资料放在一个word文件中,以项目代码加名称.doc命名,上报市统计局同步审批。

2.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5000万元项目。

重庆市法人单位项目、非法人单位或外省法人单位的项目,均按照虚拟法人单位模式入库,通过重庆市投资统计信息网(重庆平台)入库上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月10-18日。

所有非法人单位或外省法人单位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均需编写临时机构代码(替代其组织机构代码),临时机构代码编制方法:F+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前6+2位顺序码(数字或字母),共9位。

、所需资料

(一)投资项目申请表。

表式详见每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

(二)项目申请材料。

1. 非单纯购置项目(有土建工程的项目):提交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施工合同,项目现场照片等材料。

2. 单纯购置项目:提交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和设备到位照片等材料。

3. 建设单位为重庆市非法人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单位营业执照(或证书)。

4. 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单位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按《关于印发新升规入库“四上”企业统计诚信承诺规定的通知》(渝统发〔201956号)一并提交承诺书。

、入库流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镇街、平台统计办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投资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项目所在地镇街、平台或主管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到项目现场进行确认后,并留存有核查人员在内的现场确认图片。同时填写《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见附件)。

(三)项目所在地镇街、平台统计办或主管部门将项目相关资料(含项目入库资料、项目现场核实资料等)提交区统计局。区统计局组织人员对入库项目进行抽查,对资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入库。

(四)经同意入库的项目,逐级上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由企业在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2024313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的工作提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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