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3064447F/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统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2 |
发布日期: 2024-03-22 12:26:3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临港产业城管委会、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
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印发本工作提醒。
一、入库范围
所有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入库方式
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镇街、工业园统计办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统计局核定。
(一)“一套表”调查单位库中法人单位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法人单位模式入库,通过重庆市投资统计信息网(重庆平台)入库上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月10-18日。
(二)不在“一套表”调查单位库中其他单位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1. 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
(1)属于重庆市法人单位的项目。项目与法人单位同时申请入库,法人单位需通过普查中心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按照投资调查单位(称H库)审批入库流程申请,具体要求见每年初区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和月度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2)属于重庆市非法人单位或外省法人单位的项目。按照虚拟法人单位模式入库,通过重庆市投资统计信息网(重庆平台)入库上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月10-18日。该类项目需要将所有入库资料放在一个word文件中,以项目代码加名称.doc命名,上报市统计局同步审批。
2.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5000万元项目。
重庆市法人单位项目、非法人单位或外省法人单位的项目,均按照虚拟法人单位模式入库,通过重庆市投资统计信息网(重庆平台)入库上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月10-18日。
所有非法人单位或外省法人单位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均需编写临时机构代码(替代其组织机构代码),临时机构代码编制方法:F+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前6位+2位顺序码(数字或字母),共9位。
三、所需资料
(一)投资项目申请表。
表式详见每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
(二)项目申请材料。
1. 非单纯购置项目(有土建工程的项目):提交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施工合同,项目现场照片等材料。
2. 单纯购置项目:提交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和设备到位照片等材料。
3. 建设单位为重庆市非法人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单位营业执照(或证书)。
4. 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单位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按《关于印发新升规入库“四上”企业统计诚信承诺规定的通知》(渝统发〔2019〕56号)一并提交承诺书。
四、入库流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镇街、平台统计办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投资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项目所在地镇街、平台或主管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到项目现场进行确认后,并留存有核查人员在内的现场确认图片。同时填写《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见附件)。
(三)项目所在地镇街、平台统计办或主管部门将项目相关资料(含项目入库资料、项目现场核实资料等)提交区统计局。区统计局组织人员对入库项目进行抽查,对资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入库。
(四)经同意入库的项目,逐级上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由企业在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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