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5 18:34:48

2022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津委法〔20222号)推进落实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武装政治头脑。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刻绷紧统计法治这根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研讨中学习,在学习中深入,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全局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100%二是及时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及市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围绕会议精神,针对当前统计重点工作加以细化部署,确保统计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列入纳入党组会、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再学习、再宣传、再贯彻。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决策部署。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区委区政府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规范统计执法工作。落实好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全年对81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坚持从严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认真落实《重庆市统计督导检查办法》相关要求,更加突出统计督导、业务指导作用,推动统计执法关口迁移。二是坚持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辅助依法行政。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行政复议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数据资料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律意识。一是强化干部统计素养提升。提请区委、区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系统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等具体工作部署精神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将统计法纳入党校干部教育主体班必修课,形成常态化机制开展统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思想水平二是强化社会面宣传。面向全区转发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发挥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制作《统计法》“13个不得”宣传片,丰富宣传载体。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特殊时点及统计业务培训会、基层调研等机会,全方位、多形式开展送法入企、统计法规培训普法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还不够浓厚,统计威慑力还不够有力。二是统计执法能力还有一定提升空间。

三、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统计工作行稳致远。

(一)加强政治学习与宣传,让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深根于心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支部大会等多种途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及市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学习,从思想上树立依法治统的政治信念;围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决策部署文件进行宣讲学习,提升统计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统计的行政能力。

(二)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推动《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2211)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责任链。

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落实统计执法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新震慑。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合作,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