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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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30 10:00:00

2020年,我局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2020年重庆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加大了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统计法治对全区统计工作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的作用,为全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压细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央防惩统计造假决策部署

(一)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宣传、再贯彻。

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纠正错误认识和思想偏差,查找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不足,深化细化具体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抓细抓实。

(二)推动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工作责任。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机制,全面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行为和立案调查结果报告制度。

(三)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健全基层统计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在人员力量、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压实源头数据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四)做好统计督察配合工作。

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对照中央《规定》督察内容,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切实整改自纠。

二、服务统计工作大局,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同时,对统计法治工作者开展专题培训学习。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

定期将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法律素养和自觉意识。

(三)贯彻落实《纲要》《方案》。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切实履行推进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统计工作治理体系。

(四)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其他负责人要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好相关职责。

(五)加强统计法实施和监督。

围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统计法治监督职责,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实施。

(六)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认真落实重庆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政务服务、渝快办、互联网+监管、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政策直通车等相关工作。

(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统计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月度、季度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主要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年度预算、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

(八)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

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全覆盖。

(九)加快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要求,认真实施《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好统计信用的认定、公示等工作,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引导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十)坚持依法决策机制。

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三、统计执法检查监督进一步完善

(一)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立执法监督相关制度

为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规范制()订并落实了《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办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举报规定(试行)》、《江津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统计信息栏目上进行了公开,对局内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以及镇街园区统计办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遵守了《统计数据检查纪律八项规定》。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工作全面推进。

一年来,我局没有收到单位和个人对统计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揭发、检举事项,没有一起单位或个人的统计行政复议或听证申请,更无行政诉讼事件。

(二)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完善、宣传手段不断改进

首先,我们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档案,持证的同志分别结合自身专业在统计微课堂上对全局同志进行了统计执法相关知识培训,同时,在今年又有6名同志参与并通过了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增强了执法力量。

其次,通过数据质量查询、统计督导检查、统计“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配合市局各专业开展数据质量查询80余家次,本局开展督导检查6家,与区市场监管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开展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2家(12月底将完成并公示)。

第三是把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以及法治宣传常态化,做到在每年年报对报表对象进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法治宣传除了在法治宣传月、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节点集中精力隆重宣传外,还逢会必讲,提高统计系统法治意识。

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努力

首先,我局的执法队或法规科未独立设置,机构编制在2007年来未作任何调整和改变,具体业务人员全为兼职;其次,统计法制宣传的手段和方式不够多样;第三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待进一步的提高。

展望2021年,我局将在上级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促进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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