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3064447F/2022-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统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2022-02-10 16:28:30
2022年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3.管理和指导镇街、园区、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4.组织实施综合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商贸统计、建筑及房地产统计、投资统计、利用内资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文化产业统计、服务业统计、两纲监测统计、科技统计、小康监测统计、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等专项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型金融业调查、小企业投资调查、小企业创新调查、企业景气调查、人口抽样调查、规下工业调查、规下服务业调查、限下商贸业调查、规下企业劳动工资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四众平台专项统计调查、城乡属性调查、新兴工业企业调查、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等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数据。5.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负责普查资料开发和普查数据库建设工作,发布普查公报,开发、应用普查资料。6.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及镇街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镇街、园区、区级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9.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建立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与运行规则,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10.协助镇(街)做好全区统计管理工作,开展统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统计职称考试等工作。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我局为行政机关,独立核算单位,内设综合统计调查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建设贸易统计科和局办公室4个职能科室,下属江津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统计局和社会经济调查队人员是混岗使用,共同开展各项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46.6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921.45万元,主要是今年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1009.15万元,减少了专项统计经费20万元,增加了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经费29.6万元;增加重庆转移支付统计抽样调查经费46.85万元;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总共增加31.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4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3.52万元,教育支出3.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21.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2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52.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67万元,比2021年减少92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52万元,比2021年增加3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晋级进档工资福利增加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93.15万元,比2021年减少952.7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江津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1009.15万元,减少了专项统计经费20万元,增加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经费29.60万元,增加重庆转移支付统计抽样调查经费46.85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和综合统计调查;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开展江津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编辑和资料开发等重点工作。
我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比2021年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口普查工作,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2021年减少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2021年减少3.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8.50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机关人员通信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福利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3.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1年无一般公务用车安排购置费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各种普查、一套表企业统计台账建设、专项统计和专项调查等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2年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本级)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3.管理和指导镇(街道)、园区、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4.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开展综合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5.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及镇(街道)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6.组织实施综合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商贸统计、建筑及房地产统计、投资统计、利用内资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文化产业统计、服务业统计、两纲监测统计、科技统计、小康监测统计等专项统计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7.负责一套表企业数据联网直报工作,开展相关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的统计调查,建立相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8.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9.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10.协助镇(街道)管理统计人员;负责全区统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等工作。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我局为行政机关,独立核算单位,内设综合统计调查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建设贸易统计科和局办公室4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0.4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47万元,教育支出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4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53.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76.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综合统计调查;统计电子化信息建设和开展江津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编辑和资料开发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用于2022年各级检查工作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5.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6.4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1年无一般公务用车安排购置费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统计调查和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2年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组织实施新型金融业调查、小企业投资调查、小企业创新调查、企业景气调查、人口抽样调查、规下工业调查、规下服务业调查、限下商贸业调查、规下企业劳动工资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四众平台专项统计调查、城乡属性调查、新兴工业企业调查、非公经济调查、数字经济统计等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一套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数据。2.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定期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汇编有关普查资料。3.承办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为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在工作上与区统计局混岗使用,共同完成相关统计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16.2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1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85万元,教育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6万元,预算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299.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16.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口抽样调查、一套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各种专项调查和调查网络维护等工作。
我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全部是公务接待费,用于开展专项调查中的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6.6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我单位无公务车,也无一般公务用车安排购置费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人口抽样调查、一套表企业统计台账建设、专项调查和网络维护等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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