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3064447F/2021-0004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统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18-05-07 | [ 发布日期 ] | 2018-05-07 |
发布日期: 2018-05-07 15:10:00
江津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农民生活条件情况
江津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区34.31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9.16%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30.3万户,占总户数的88.3%;拥有2处住房的3.6万户,占总户数的10.48%;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13万户,占总户数的0.38%。拥有商品房的4.14万户,占总户数的12.05%。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15.2万户,占44.3%;砖(石)木结构的9.1万户,占 26.5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48万户,占10.14%;竹草土坯结构的6.52万户,占19.02%。
二、饮用水
24.28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70.76%;7.99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3.27%;1.86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5.42%;0.12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37%;0.048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14%;0.014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04%。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14.49万户,占42.24%;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1.36万户,占3.95%;使用卫生旱厕的8.39万户,占24.44%;使用普通旱厕的9.87万户,占28.78%;无厕所的0.2万户,占0.59%。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2.7辆,摩托车、电瓶车26.6辆,淋浴热水器48.5台,空调70.4台,电冰箱87.1台,彩色电视机111.3台,电脑14.1台,手机218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23.93万户,占69.74%;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0.7万户,占31.2%;主要使用柴草的24.28万户,占70.75%;主要使用煤的0.017万户,占0.05%;主要使用沼气的0.14万户,占0.41%;使用太阳能或其他能源的0.16万户,占0.46%。(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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