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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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53064447F/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统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 2024-02-29 18:31:03

一、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导镇街、园区、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镇街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企业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参与对镇街、园区、区级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与运行规则。

(十)协助镇街管理统计人员;做好全区统计人员的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管理、使用好上级统计机关和区政府安排的统计工作经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区统计局机关内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统计调查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建设贸易统计科;下属单位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为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号行政中心一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单位负责人:郑洪

六、联系电话:023-81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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