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860R/2023-00010 | [ 发文字号 ] | 津商务发【2023】8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2023-03-02 16:13:5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发展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开展第七批重庆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3〕34号)要求,现就申报认定重庆老字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庆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认定重庆老字号:
(一)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二)拥有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即品牌创立于1973年(含)以前;
(四)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重庆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组织文化;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
(七)国内资本(含港澳台地区)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材料
(一)《重庆老字号申报表》(见附件1)和《重庆老字号认定评分表》(见附件2);
(二)综合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目前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品牌(商号、字号)创始人、创立时间及发展历程,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文化内涵,创始人、传承人情况介绍等;
(三)历史传承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刊杂志的报道、广告、启事以及可考证的历史照片、碑刻、牌匾、老店招、老店铺等;
(四)相关证照。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专有技术)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是商标注册人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是商标使用人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证明、商标注册人授权认定书;
(五)申报单位财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六)针对上述材料经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七)市评审认定委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认定条件要求,积极挖掘老字号资源,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开展申报。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切实促进重庆老字号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
(二)请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及有关单位于4月19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及《重庆老字号认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至区商务委现代服务业科(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收申报材料)。联系人:文茜倩;联系电话:81220480;邮箱:549312486@qq.com。
附件:1.重庆老字号认定申报表
2.重庆老字号认定评分表
3.重庆老字号认定申报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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