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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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860R/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津商务发【2023】8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商务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认定重庆老字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2 16:13:5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发展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开展第七批重庆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3〕34号)要求,现就申报认定重庆老字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庆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认定重庆老字号:

   (一)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二)拥有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即品牌创立于1973年(含)以前;

   (四)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重庆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组织文化;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

   (七)国内资本(含港澳台地区)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材料

   (一)《重庆老字号申报表》(见附件1)和《重庆老字号认定评分表》(见附件2);

  (二)综合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目前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品牌(商号、字号)创始人、创立时间及发展历程,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文化内涵,创始人、传承人情况介绍等;

  (三)历史传承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刊杂志的报道、广告、启事以及可考证的历史照片、碑刻、牌匾、老店招、老店铺等;

  (四)相关证照。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专有技术)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是商标注册人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是商标使用人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证明、商标注册人授权认定书;

  (五)申报单位财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六)针对上述材料经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七)市评审认定委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认定条件要求,积极挖掘老字号资源,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开展申报。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切实促进重庆老字号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

   (二)请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及有关单位于4月19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及《重庆老字号认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至区商务委现代服务业科(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收申报材料)。联系人:文茜倩;联系电话:81220480;邮箱:549312486@qq.com。


    附件:1.重庆老字号认定申报表

          2.重庆老字号认定评分表

          3.重庆老字号认定申报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认定重庆老字号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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