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860R/2021-00009 | [ 发文字号 ] | 津商务发﹝2021﹞26号 |
[ 主题分类 ] | 旅游、服务业;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2021-03-18 17:10: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各住宿餐饮单位:
为加强我区住宿餐饮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区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各住宿餐饮单位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住宿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日常排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发展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务必高度重视住宿餐饮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认识,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住宿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月月查,集中排查燃气、消防、电梯和食品卫生安全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月月查,督促各住宿餐饮企业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二)规范经营,建立安全机制。各住宿餐饮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经营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并建立自检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和落实消防、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的各项通知和要求。
二、落实限塑要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306号)的要求,各住宿餐饮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塑料污染的重视,扎实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各住宿餐饮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各自从业人员的培训,日常经营当中减少塑料垃圾的污染,做好限塑常态化。一是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二是餐饮食堂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三是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三、加强行业自律弘扬文明餐桌新风尚
(一)推动光盘行动
各住宿餐饮单位要科学改进菜单、菜谱,合理调整菜品数量、份量,主动标示菜肴分量,提供“按位供餐”、“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等服务。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餐后免费打包,有效引导顾客适度合理点餐。在店堂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告示牌、LED屏幕播放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用餐的相关提示语等方式,积极营造“禁止浪费、文明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公筷公勺
进一步巩固疫情发生后倡导的良好文明就餐习惯,积极推行“分餐制、公筷制、双筷制”服务模式,为顾客的文明进餐提供便利条件。
(三)营造无烟环境
认真贯彻《重庆市江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控烟条例工作的通知》(津爱卫办〔2021〕3号)要求,各住宿餐饮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举报电话,组织员工对就餐时抽烟的顾客予以制止。
四、深入推进住宿餐饮业垃圾分类工作
(一)营造宣传氛围
各住宿餐饮单位要在大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可利用大厅LED屏播放分类标语字幕等。电(楼)梯间可设分类宣传标语。
(二)充实硬件设施
各住宿餐饮单位要在餐厅、客房、茶水间以及公共区域安置四类垃圾分类桶,要落实专人负责清理、保洁和维护,每周定期对设施点位清洗消毒。
(三)建立台账登记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要有登记台账,台账记录垃圾种类、数量、去向、收运时间、收运单位、记录人等。
五、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请各住宿餐饮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级、区级以及相关部门防疫要求,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消费环境
各住宿餐饮单位要加强对自身员工日常服务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技能,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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