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商业用户节约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津商务发〔2024〕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经区商务委第12次主任办公会同意,自即日起,《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商业用户节约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商务发〔2024〕47号)予以废止。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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